聚氨酯等有机保温材料 短暂停滞后将大爆发
日期:2013-01-07 14:37
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
65号文被废始末
为认真吸取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1115和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大火教训,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及管理提出了应急性要求。
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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