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消防条例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2-12-28 16:56
球。为杜绝这种情况,《条例》明确规定: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消除火灾隐患需要对共用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在建筑物保修期内的,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保修期满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费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业主按照拥有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条例》还同时明确,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消除火灾隐患需要对共用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业主应当立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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