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进口的塑料厨具制定新规
日期:2011-03-02 00:00
欧盟塑料食品接触材料法规2002/72/EC以及最新的(EU)NO10/2011法规规定的初级芳香胺与甲醛特殊迁移限量分别为0.01mg/kg和15mg/kg,并且针对不同产品类型设定不同的测试食品模拟物和试验条件。通报产品的大部分尼龙餐具和部分密胺制品是铲子和汤勺类产品,这些产品往往与高温食品接触,如产品上有使用温度和时间范围的标识,则按标识规定条件测试。没有标识的产品,检测条件选择最严苛的175℃,30分钟,这样就导致大量的产品无法通过检测。
2010年12月9日欧盟理事会正式受理了《制定产自中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聚酰胺和三聚氰胺塑料厨具的进口具体条件和详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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