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积极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加快发展
日期:2012-11-22 14:03
发展轨道交通对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增强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建设投资大、运行费用高等特点,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建设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有明确规定:要求遵循量力而行、有序推进,不允许各地盲目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通过省、部主管部门的审查。
江苏省已有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昆山等5个城市获得国家批准后开工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南京、苏州已有多条线路开通运行,目前省内城市在建轨道线路达8条之多。
根据建设部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徐州、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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