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电源设计规范
日期:2012-09-14 15:11
。但由于一些技术规范未能及时修改和统一,设计时依据不同,设计思想有很大差别,无法满足实际需要,需加以完善。本文对应急照明技术规范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个简要分析,以引起从业者的足够重视。
二、有关技术规范
(一)《民用建筑电器设计规范》JGJl62008第3。1。9。1条: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容量较大或有高压用电设备时。应采用两路高压电源。如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电力系统或临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如一级负荷仅为照明或电话站负荷时,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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