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电源设计规范
日期:2012-09-14 15:11
虑到实际需要,
缺乏实践经验,加上一些建设单位也认为,应急照明灯影响美观,无法与日渐高档的装修标准相适应,没有必要。另外国家规定应急照明灯具的使用范围也偏小,相关技术规范没有把应急照明采用自带蓄电池方式和备用发电机方式两者之间的级别差异明确表述,存在不明确的情况,设计人员认识不深刻,无法满足大型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需要。
在这个问题上,负责消防日常监督管理的政府区域消防管理单位人员,显然具有更丰富的工作经验,更了解火灾发生时,供电线路和设备的损坏情况,以及应急照明的正常工作对于救生和救灾的重要性,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是完全正确的。
10/2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05 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