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关税时代仍未终结 进口家具如何面对
日期:2012-09-12 15:39
早在今年3月26日,海关总署网站挂出2012年第15号法规,包含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实木家具、皮质家具、藤竹家具以及其他家具的税率调整为10%。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此次的家具产品包括各种材料制成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书架、床、床垫、坐垫等产品。法规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因此有媒体表示,自2005年1月起实施的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将终结。
上海、广东等地的业内厂商甚至也高调表态,关税成本传导至终端消费,或刺激涨价15%左右。这引发了不少中高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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