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公共建筑必须依法安装节能监测系统
日期:2012-09-11 17:34
记者从9月7日召开的公共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山东省济宁市党政机关办公建筑和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建筑将率先进行节能改造,新建公共建筑必须依法设计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及节能监测系统,凡不安装的公共建筑一律不予通过节能验收。
济宁市将根据省住建厅规划,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建设方面,2012年年底前,建成市级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数据中心;2013年年底前,在所有机关办公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上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和节能监测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网络。目前,该市的公共建筑节能监测数据中心正在建设中,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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