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偏远地区校园消防面临的困境提出可行对策
日期:2012-09-06 14:59
学校是特殊的人员密集场所,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阵地,莘莘学子既承载着家庭殷切的期望,承担着祖国未来建设发展的历史使命,同时更是火灾中的劣势群体。为此,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在199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其中第六条规定:教育、劳动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消防纳入教学、培训内容。近年来,公安部、教育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省委省政府也多次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的治理和检查。省教育和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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