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日期:2012-08-28 14:24
警卫、边防警察,实行的是现役制和人民武装警察的警衔制,但他们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受公安机关的直接领导和管理,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三个重要警种。所以,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统一认识,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做到与其他公安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进行。公安部106号令明确了公安派出所对居民住宅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能,这是一项重大改革。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抓紧制订和落实实行消防分级管理的措施:向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传达,尽快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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