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行业准入条件
日期:2011-03-11 00:00
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十、附则
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除外)所有硅热法镁冶炼企业,电解法镁冶炼准入条件另行制定。
本准入条件将依据国家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进行修订,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本准入条件自2011年3月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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