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丰县灭火器
气瓶(以下简称贮气瓶)
4.9.1 贮气瓶必须符合 GB 440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 2.6 条的要求。
4.9.2 贮气瓶从出厂日期算起五年后,以后每隔三年必须按 GB4351 的 3.6.2 款的要求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9.3 没有按 GB 4351《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的 6.3 条的要求打钢印的贮气瓶必须更换。
4.10 器头
4.10.1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螺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4.10.2 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4.10.3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筒体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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