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下商业建筑防火设计提出防火对策
日期:2012-07-30 14:13
的设施。
参考上海规定中地下商业街的要求,以及江苏地标第6.5.2和7.2.3条商铺式营业厅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一是地下商业步行街过街通道的最小净宽度、商铺的最大允许面积、商铺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净宽度小于6m的过街通道内严禁设置任何固定或流动商业经营活动。二是商铺内任一点到最近疏散门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每个商铺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三是商铺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并应砌至楼板底部。过街通道与小商铺之间隔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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