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地下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现状提出预防对策
日期:2012-07-18 15:05
制度,切实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强化消防跟踪监督,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起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在地下建筑的立项、审批、管理、消防验收和防火检查环节中,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把好火源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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