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现场管理制度
日期:2012-03-22 10:59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管理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
8/2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11/03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