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陕西省消防产品管理办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
日期:2012-06-13 13:18
当将产品的防火阻燃性能指标标示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阻燃制品应粘贴阻燃制品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同时,《办法》对公安机关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一旦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维护维修消防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将予以查处。对于消防产品维护、维修单位未在产品上张贴标识,或者标识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从事消防产品检测、维修、质量认证等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其从业人员参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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