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于6月4日正式颁布实施
日期:2012-06-13 13:03
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除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设计文件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二是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应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投入使用1年以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工程款;三是申报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应结合本土条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在保护生态资源环境、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室内外环境控制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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