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多层民用建筑排烟设施设计
日期:2012-06-11 14:49
多层民用建筑排烟设施的规定,是在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增加的。科学合理的在多层民用建筑中设计排烟设施,对建筑中发生火灾后的人员安全撤离和控制火灾的蔓延、控制烟气的蔓延、减少火灾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多层建筑工程的排烟设计中,设计人员容易遗漏排烟设计,或与高层建筑的排烟设计要求相互混淆,下面笔者就多层建筑机械排烟系统的技术措施作一些探讨,仅供参考。
一、烟气的产生及危害
物质燃烧时生成的气态及固态物质,一般称为燃烧产物。燃烧时散发于空中能被人们看见的燃烧产物俗称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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