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灭火救援管理规定 划定灭火救援响应等级
日期:2012-05-11 14:28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从2011年8月起,浙江省消防总队利用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契机,依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勤务规程(试行)》等条令规章,在充分借鉴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和兄弟消防总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从接警调度到灭火救援战评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细节,并于近日下发部队执行。
该规定划定了灭火救援响应等级。按灾害对象、发展程度不同,将火情和险情分为一、二、三、四级,并分别明确了不同等级的响应级别,出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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