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刷新 返回 登录
新《吉林省消防条例》6月将走进千家万户
日期:2012-04-19 15:09
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行业管理。
7、火灾高危单位应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新《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此外,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在建设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信息工程等设施时,应加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建设。
8、500元以下消防罚款派出所有权实施
新《条例》首次明确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消防

5/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a> 登录
08/19 18:29
½ www.400ai.com www.50ppp.com www.zzz13.com ڷƱ ݷƱ Ʊ ɳ˽̽ ɳվ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