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政策利好 为涂料行业发展迎来机遇“春风”
日期:2012-04-11 15:13
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修订后的细则从1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公告称,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修改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点评:今年以来,在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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