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暂行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规定
日期:2010-12-03 00:00
水平防火隔离带。
第十条 屋顶防水层或可燃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覆盖。
第四章 金属夹芯复合板材
第十一条 用于临时性居住建筑的金属夹芯复合板材,其芯材应采用不燃或难燃保温材料。
第五章 施工及使用的防火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温材料进场后,应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二)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三)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并宜做到边固定保温材料边涂抹防护层。未涂抹防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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