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现有欧盟政府采购协定(GPA) 拟限制外资参与政府采购施压中国
日期:2012-03-16 17:06
[ 欧盟企业如果认为在第三国政府采购中受歧视,可提出申诉并由欧委会展开调查,根据裁定结果,欧盟将可以拒绝来自此第三国的企业的出价 ]
在酝酿近一年之久且几次出访北京均无功而返后,欧盟准备在本月21日推出一项旨在修改现有欧盟政府采购协定(GPA)的提案,其核心内容在于限制某些国家企业参与竞标欧盟政府采购项目,敦促以中印为首的国家对欧盟企业开放其国内政府采购市场。
这项具有争议性的建议是由欧盟内部市场委员米歇尔巴尼耶和欧盟贸易委员卡洛德古赫特共同拟定的,其中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要求是:欧盟企业如果认为在第三国政府采购中受歧视,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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