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产权建筑之火灾隐患原因和防治对策
日期:2012-03-06 15:54
格局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难管理,产生火灾隐患后更难整改,其主要原因就是整改资金难筹集、整改主体难确定。2011年5月1日,《江苏省消防条例》颁布后,可以说从根本上解决了江苏省内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管理的难题,《江苏省消防条例》明确了共用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主体及维护管理要求、共用建筑维修经费的来源、共用消防设施维修规定、建筑物租赁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从立法的角度上阐释了此类问题的解决、处理办法,使得消防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采取的各种整改措施能够名正言顺,不再揣测参照其他地区、其他部门的做法是否可行。消防部门就是要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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