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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产权建筑之火灾隐患原因和防治对策
日期:2012-03-06 15:54
用时,基本能够依法进行消防申报,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及开业前检查合格后投入使用或者开业。但处于较高楼层的办公用房,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消防监督检查不能及时发现,加之工商部门对其约束力较小,及物业管理部门宣传管理不力,直接导致大部分单位装修或重新布局时不进行消防申报,容易人为造成火灾隐患。此类单位一般面广量大,在消防部门发现、处理相关隐患时,通常会出现头绪乱、着手难的情况。
(二)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
多产权建筑一般都由原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由业主自发委托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管理。以笔者曾经整改过的一重大火灾隐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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