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消防机构不得利用职权变相指定消防产品
日期:2012-03-06 15:50
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二)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不依法查处的;(三)利用职权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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