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部门为“地铁消防产品招标不合格事件”给了个说法
日期:2012-02-28 15:01
有达到消防应急灯具国家标准,也未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认可。中标企业的检验报告还显示,其产品不可配接消防水泵、喷淋泵等灭火设备。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詹滨:2011年8月12日,青岛创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原经理刘宏奇,就举报帕沃公司生产的EPS未取得产品型式认可证书,不符合GB17945标准等质量问题。9月27日,刘宏奇又向市行政投诉中心反映,武汉地铁集团2号线、4号线招标中,让不具备生产资质的本地企业中标。稽查分局前后两次前往帕沃公司检查,只发现一台标准为GB17945-2000的应急电源,是2008年该公司申请消防形式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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