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日期:2012-02-06 10:26
小微企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3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
2月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进一步提出,要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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