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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第二批三种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
日期:2011-12-20 17:17
消防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及外墙装饰材料应按规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吉林省要求保温材料从严执行46号文,暂不执行65号文。
继上诉,厦门再次对建材市场公布法令:在12月1日,厦门市建设局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产品,共三种。
第一种是砖砌检查井,其多为粘土烧结制品,易渗漏,破坏土地资源环境。
第二种是不可降解的门窗(幕墙)保护膜,不可降解会污染环境。
第三种是粉煤灰等利用废材料掺量低于50%的烧结多孔砖,这种粘土烧结制品,生产原材料中的粉煤灰等利废材料掺量值,低于50%,不符合要求。
建设局要求,本市改建、新建、扩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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