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市公安局拘留无视消防查封的娱乐场所老板
日期:2011-12-09 16:07
可是时隔4天,12月5日晚,格尔木支队监督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已经擅自解除封条恢复了营业!检查人员当场对该单位采取了强制关停措施,并联合辖区派出所对该单位两名负责人进行了讯问和调查。经调查取证,该单位于12月3日晚9时整擅自解封封条进行营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擅自进入被消防部门查封的场所,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至15日。12月6日,格尔木支队提请市公安局对该场所负责经理石某进行了10天行政拘留。这也是清剿火患战役开展以来,当地首次因解封封条而拘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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