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第一次碳化硅等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资质及初审、复审公告
日期:2011-11-24 10:25
合年检合格印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有合法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证明;
②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期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③生产企业所在地级(含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或达标排放证书和本年度达标排放环境监测报告;
④镁砂、滑石、矾土产品矿源企业的合法开采证明;
⑤流通企业须提供供货企业符合②、③、④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购货增值税发票、代理出口证明。
上述提供材料均须由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3)初审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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