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订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日期:2011-11-11 09:24
根据财政部31日获悉,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修订了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暂行条例称,资源税的应纳税额,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分别以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比例税率或者以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纳税人具体适用的定额税率计算。
实施细则还明确,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计算方法,确定后1年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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