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政府屡屡裁定中国玻纤存在倾销
日期:2011-11-10 14:51
认定从中国进口的玻璃纤维产品存有倾销事实并因此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裁定自终裁结果宣布之日起,对中国玻璃纤维出口企业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向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并出口到印度的相关涉案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8.67%。此税率为终裁税率,正式到期日为2016年1月6日。巨石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向印度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22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2.2%;2009年向土耳其出口的玻璃纤维产品销售金额约为106.37万美元,约占其全年营业收入的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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