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366-9:服务设施的耐火试验.第9部分:单独隔间排烟管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366-9:服务设施的耐火试验.第9部分:单独隔间排烟管
EN 1366-9:Fire resistance tests for service installations - Part 9: Single compartment smoke extraction ducts;
单独隔间排烟管CE认证 – EN 1366-9 – 涉及的产品范围:
EN 1366的本部分规定了测定仅用于单室应用的排烟管道耐火性的试验方法。在此类应用中,排烟系统仅适用于闪络(通常为600℃)。
本试验方法仅适用于由不可燃材料(euroclass A1和A2-s1,d0)制成的管道。
它仅适用于四边形和圆形管道。不包括单面、双面和三面管道。本试验旨在覆盖仅用于单室应用的水平排烟管道。
第9部分的本试验方法仅适用于不穿过其他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它代表正在发生的火灾(闪络前)的火灾暴露。对于穿过其他隔间的排烟管道,应使用EN 1366-8中所述的试验方法。
排烟管道是排烟系统的一部分,该系统还包括防烟挡板和排烟风机。
单独隔间排烟管CE认证-EN 1366-9 –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单独隔间排烟管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单独隔间排烟管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366-9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366-9 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单独隔间排烟管CE认证-EN 1366-9 –相关标准
EN 1363-1:1999,耐火试验-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3-2,耐火试验-第2部分:替代和附加程序
EN 1366-1:1999,服务设施耐火试验-第1部分:管道
EN 1751,建筑物通风-风道末端装置-阻尼器和阀门的空气动力学试验
EN 60584-1,热电偶-第1部分:参考表
EN ISO 5167-1,通过插入圆形横截面管道中的压差装置测量流体流量-第1部分:一般原则和要求
EN ISO 13943-2000,消防安全-词汇
ISO 5221,空气分配和空气扩散-空气处理管道中空气流量测量方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