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CE认证 – EN 1364-1 – 需要符合的产品指令和协调标准
A.产品指令:建筑产品法规CPR(Construction Product Regulation) 305/2011/EU
B.欧洲协调标准:
EN 1364-1:非承重构件的耐火试验第1部分:墙体
EN 1364-1:Fire resistance tests for non-loadbearing elements - Part 1: Walls;
墙体CE认证 – EN 1364-1 – 涉及的产品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测定非承重墙耐火性的方法。本欧洲标准与EN 1363-1一起使用。
它适用于内部非承重墙(分区),带和不带玻璃,非承重墙几乎全部由玻璃(带玻璃的非承重墙)组成,以及其他带和不带玻璃的非承重内部和外部非承重墙。
外部非承重墙的耐火性可在内部或外部暴露条件下确定。在后一种情况下,使用EN 1363-2中给出的外部火灾暴露曲线。
它不适用于:
a) 幕墙(悬挂在楼板前面的外部非承重墙),除非EN 1364-3或EN 1364-4明确允许,其中包含拟使用方法的细节。
b) 包含根据EN 1634-1测试的门组件的非承重墙。
附录A中给出了测试装有玻璃的玻璃构件或非承重墙的具体要求。
附录B中给出了与非承重外墙和内墙测试相关的具体要求,设计为在两个独立验证的耐火垂直结构构件之间水平平移。
墙体CE认证-EN 1364-1 –认证流程:
1、确定需要认证的产品类型,提交申请
2、确定欧洲产品指令,墙需符合新的欧盟建筑产品法规CPR 305/2011/EU
3、确定欧洲协调标准,墙需符合协调标准EN 1364-1
4、根据CPR指令和协调标准EN 1364-1进行测试评估,欧盟公告认证机构根据认证体系3进行测试认证
5、获得由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测试报告和证书
6、发放产品性能声明(Declaration of Performance)
7、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带公告机构编码的CE标志
8、在欧洲市场自由销售
墙体CE认证-EN 1364-1 –相关标准
EN 1363-1,耐火试验-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1363-2,耐火试验-第2部分:替代和附加程序
EN ISO 13943,消防安全-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