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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建议放低民宅火灾自动报警门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27   来源:解放牛网   浏览次数:1223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民用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技术上已不存在任何问题;从投资来看,其在建筑造价中所占比例,也并不是很大。因此,规范未来肯定有可作调整的空间。据悉,有关方面正在就此问题作深入研究。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国内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没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规范未就百米以下民宅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做出规定。

“如果高层民宅也能像商务楼宇那样,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不是能更安全一些? ”昨日,不断有市民就城市安全中涉及的难点问题献计献策。不少人呼吁,火灾自动报警“100米”的强制门槛线不妨再放低一些。  

“民用建筑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存在不小的瓶颈。 ”一位城建专家表示,维修、保养、检测、维护等诸多难题尚待解决,同时经济上的维护费用该由谁买单,也是一个问题。据介绍,建筑高度100米,换算成楼层数,约在30层左右。 “在上海,这样的民用住宅楼不少”,针对有市民提出的 “为什么只能卡在100米,设成80米、60米不行吗”的疑问,该专家指出,“在此问题上,地方标准是完全可以高于国家标准的。”如果把强制“门槛”降至60米-80米左右,就会有更多的民用建筑,尤其是目前上海较为普遍的20层-25层左右的民用住宅,能够采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他还表示,民用建筑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技术上已不存在任何问题;从投资来看,其在建筑造价中所占比例,也并不是很大。因此,规范未来肯定有可作调整的空间。据悉,有关方面正在就此问题作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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