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
4.0.2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2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吉,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抽样检验报告;3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B1级木质材料;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烧性能。
Ⅰ主控项目
4.0.5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为: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
4.0.6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7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12%,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8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9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检验方法为:木材料表面粘巾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4.0.10木质材料表面粘巾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检验方法为: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不应少于500g/m2。
Ⅱ一般项目
4.0.1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13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法或油污,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14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