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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依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2   浏览次数:805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近年来我国电气火灾在火灾事故总数中所占比例日趋上升。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在城市火灾事故中已列入火灾成因的首位。全面监控和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已成为工程建设和设计中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1.电气火灾的主要成因

    1)安装、接线疏忽引起的相间短路

    2)安装环境潮湿

    3)泄露电流

    4)断路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选择偏大

    5)线缆电流密度偏大

    6)线路实际载流量超过设计载流量

    7)三相负载不平衡

    2.防范电气火灾的主要手段

    推广应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装置,积极改造老旧建筑的电气线路,消除火灾隐患,线路设计充分考虑符合增长因素和敷设条件对载流量的影响,选择足够的中性线截面,末端配电线的总等电位接地和局部等电位接地,保证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3.系统设计应用的依据

    1)GB50045-95(2005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在条文9.5.1里规定: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2)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条文11.2.7里规定:下列场所宜设置剩余电流动作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这些场所包括各种类型的:影剧院、馆所、仓库、住宅小区、医院、商店、学校等等。

    3)国家标准《建筑电气火灾预防要求和检测方法》有关条文也明确要求“应在电源进线端设置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产品应满足:GB14287.1-2005《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14287.2-2005《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14287.3-2005《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应满足GB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供电应满足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

    7)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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