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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消火栓使用现状及推进建设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8   来源:盐城市消防支队   浏览次数:740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市政消火栓是消防部队火灾扑救的重要公共消防设施之一,作为火灾扑救的主要水源,为及时有效扑救火灾提供了必要的“弹药”保障,直接关系火灾扑救的成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工业区等不断扩大,城市功能趋于完善,也进一步复杂,市政消火栓同步建设显得相当重要。笔者紧密联系建湖实际,谈谈如何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

    一、市政消火栓使用现状

    据十八大安保期间排查,市区市政消火栓现状情况如下:现共有市政消火栓246个,其中121个正常,115个有缺陷。缺盖(帽)31个、无水51个、圈占31个,特别是小区和门面圈占现象严重。目前,都全部维护保养到位。

    二、市政消火栓建设问题

    一是政府不重视。有些地方政府不重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只重视经济发展,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看作非生产性和福利性建设,思想上忽视建设重要性。有些地方政府虽然建立了市政消火栓发展规划,但是不能按照规划实施出现一种旧帐未解决、又欠新帐的现状,甚至有的镇(区)都没有市政消火栓。

    二是规划不合理。消防规划的编制不规范,随意性大,可操作性不强。消防规划的编制没有具体的编制标准,没有具体的编制深度要求,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市政消火栓建设的具体参数没有明确。

    三是维护不到位。有些地方在市政消火栓建设完成以后,却不能做好维护保养管理工作,不能确保市政消火栓的完好率,造成有栓不能用的现象,维护保养脱节,严重影响了值勤灭火工作。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建议

    一是落实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地区实际,由政府出台文件,明确住建、财政、消防、自来水等部门在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使用方面的责任,加大政府监督制约措施,确保落到实处。住建部门积极协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把关,制定落实规划;城市供水部门在加强城市供水管网中,按国家标准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其他取水设施;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应自觉维护市政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损毁消火栓。在这个环节,我们消防部门应该制定详细的市政消火栓排查方案,将排查情况及时通过消防重要情况反映形式通报给政府,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提请以政府名义将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任务下发到具体单位、具体人。

    二是合理科学编制消防规划。消防规划是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准,各地政府应尽快落实消防规划编制的基金,完成消防规划的编制。同时国家或地方尽快出台有关消防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制定消防规划编制的标准,以便编制单位在编制消防规划时具有可操作性。日前,建湖县政府开始修编2012-2030年县城总体规划,消防部门应该紧密抓住这个契机,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自己要对消防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公共消防设施等现状进行总结,根据县城总体发展,提出消防规划。

    三是落实维护保养后勤保障。市政消火栓建设与维护保养相比,维护保养难度大,这个涉及到后勤保障,没有充足的资金、人员保障,维护保养也是空谈。市政消火栓就是服务火灾扑救,如果不能发挥作用,就是建设起来那也没有用,毫无意义,就是一种形式的象征,只能说明有了。供水管理部门登记建档完好有效的市政消火栓,报给消防机构备案。对维护所需的资金,应该向政府领导汇报,保证及时和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要配备专职检修人员,定期检查维护市政消火栓,保持完好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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