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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防火保温市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6-19   来源:中国保温网   浏览次数:855  分享到: 分享到腾讯微博

根据市场调查了解到,目前墙体保温市场上,防火性能达到B1级的企业寥寥无几,达到A级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且多为日本三菱、德国阿鲁克邦、德国可耐福等国外巨鳄,其价格令多数开发企业望而却步。例如,德国阿鲁克邦的A2级铝板售价500元/平方米,比国内同类企业B级铝板价格高出5~10倍。而国内企业所研发的A2级铝板虽然售价为200元/平方米,但相对B级产品价格也高出3~5倍。而且这些创新产品需经国家多个检测部门多项审核、查新,其时间成本亦使开发企业无奈弃之。而增加防火隔离带的硬性规定,也增加了新的成本,每增加一层防火隔离带,将多花费几十至几百元不等。对此,业内有关专家指出,我国的外墙外保温企业应大力加强防火基础研究,加快墙体保温行业技术创新,尽早研发出防火级别更高,且能够形成产业化规模,价格易于市场接受,既节约资源,又可重复利用的低碳类新产品、新技术,以应对行业洗牌。

关于防火保温应用方面,在国外,一般规范都要求保温系统和绝热材料做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试验(并考虑燃烧时烟气及毒性),并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系统和材料适用范围不同。对于国内85%以上工程项目采用的聚苯板外保温薄抹灰系统,在美国有20多个州禁止使用。在英国,18m以上建筑禁止使用聚苯板外保温体系,在德国,22m以上建筑也禁止使用聚苯板体系。所以在整个欧美国家,聚苯板保温体系已经很少用。从欧洲保险公司的角度,已经不再给采用聚苯板作保温体系的建筑物上保险。而国内虽然国家在JG 149-2003《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必须采用阻燃型的聚苯乙烯保温板;在JG 158-2004《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对系统的火反应性(不应被点燃,试验结束后试件厚度变化不超过10%)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系统上墙后的门窗口侧面保温材料防火的选择,针对不同的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的选择与设置问题,高层对保温系统的选择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这点虽然在2009年末,建设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有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但实地的工程却存在着不少违规现象,暂行规定发布后的建筑火灾仍屡见不鲜。所以,公安部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外墙保温材料需为A级不燃材料。

目前,市场出现了防火等级为A级的防火保温材料,如岩棉、泡沫玻璃、酚醛泡沫等。但这些材料一方面由于价格太高(岩棉1000元左右一立方,泡沫玻璃为1400元/m3),另一方面由于应用的保温系统体系不完善,如它们的重量很大(岩棉150kg/ m3 ,泡沫玻璃为160kg/m3),参照膨胀聚苯板薄抹灰系统的应用体系,在粘结强度,层间材料的兼容性方面存在很大的缺陷,所以这些防火等级好的材料没有在市场上得到很好的推广。节能建筑的防火是保温材料和保温体系共同起作用的,其中保温体系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一些防火等级为A的保温材料,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推广,是因为它们没有一个很好的应用体系去支撑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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